在去年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核定2020~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之時,發改委就提到了該文件的目的之一為“進一步降低社會用電成本”。此外,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的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實際情況看,多地行了降電價之實。因此,該輪輸配電價核定也可被視為開啟2021年降電價之事。
但是,2021年,國家還會不會在輸配電價核定和現已提出的降電價政策、措施之外再提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或其他電價,目前還不得而知。
2020年9月30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電價改革,進一步降低社會用電成本,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發改價格規〔2020〕101號)有關規定,在嚴格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省級電網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印發《關于核定2020~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
第二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核定,積極運用降價空間,進一步理順了輸配電價與目錄銷售電價的關系,為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創造了更好條件;進一步優化了輸配電價結構,縮小了交叉補貼,為下一步相關政策完善奠定了基礎;進一步解決了部分歷史遺留問題,疏導了多個省份存在的電價矛盾;進一步實現了輸配電價水平的穩中有降,多數省份聚焦降低大工業輸配電價。同時,充分考慮外送電省份實際情況,制定了合理的外送電輸電價格,將有力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
《通知》明確,考慮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年初以來實施了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所需資金在2020~2022年輸配電價降價空間中統籌考慮,2020年繼續執行現行輸配電價,此次核定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因此,北極星售電網于2020年12月24日統計發布了《2021年全國新版電價全景(附輸配電價、銷售電價、分時電價詳表)》,對新一輪監管周期下,已發布新版銷售電價表的26個地區電價作了分析梳理,以饗讀者。
總體來看,降電價仍是主旋律,輸配電價降多增少,其中西北、華東區域下調面廣、幅度大。各地的銷售電價也有不同程度的下調,降幅較高的有安徽、江蘇、寧夏、浙江等地,其中安徽銷售電價最高降幅為6.96分/千瓦時。
從電價構成上看,新一輪電價構成更加合理,部分地區取消大工業目錄電價,有專家稱這是解決電價分類交叉補貼問題的有效嘗試。在新政策下,26個地區中已有12個將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合并為“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并作單一制、兩部制區分。另外需要注意,上海單獨制定了一般工商業兩部制價格。
以下為《2021年全國新版電價全景(附輸配電價、銷售電價、分時電價詳表)》的主要內容(統計截止至2020年12月24日):
輸配電價分析
所謂輸配電價,是電網經營企業提供接入系統、聯網、電能輸送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總稱,又稱輸配電費用。我國輸配電價采取“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的政府定價機制,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把輸配電價與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
新一輪輸配電價分析如下: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1千伏輸配電價從高到低看,排在前五位的省份分別是:北京、蒙東、廣西、黑龍江、甘肅,北京最高為0.406元/千瓦時。排在后五位的分別是冀北、云南、山西、蒙西、青海,其中冀北最低為0.1374元/千瓦時。總體來看,全國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1千伏輸配電價平均水平為0.2393元/千瓦時,15個地區高于此水平(河北分為冀北和河北南部電網),18個地區低于此水平。如下所示: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1-10千伏輸配電價最高的依然為北京,0.3891元/千瓦時,最低的為冀北0.1224元/千瓦時。全國的平均水平為0.2183元/千瓦時,有15個地區高于此水平。另外需要注意,河南和海南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1-10千伏輸配電價又分了不同標準。河南以315千伏安為界限,河南315千伏安以下的單一制1-10千伏輸配電價為0.1851元/千瓦時;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為0.2052元/千瓦時。海南則以100千伏安為界限,海南100千伏安以下0.2831元/千瓦時,100千伏安以上0.1867元/千瓦時。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單一制)35千伏輸配電價最低的為山西0.1106元/千瓦時,最高為北京0.3649元/千瓦時。平均水平為0.195元/千瓦時。同樣河南和海南依然按電壓等級分為兩個電價水平。
表1: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輸配電價表
新一輪輸配電價核定之后,目前有上海、天津、北京、湖南、海南、重慶、浙江、江蘇、江西、蒙東、吉林、黑龍江、云南、新疆、山西、寧夏、廣東、陜西、甘肅、青海單獨核定大工業輸配電價。接下來看這些地區的大工業用電輸配電價情況。
大工業用電1-10千伏輸配電價最高的為上海0.229元/千瓦時,最低的為青海0.0859元/千瓦時,平均水平為0.1546元/千瓦時。
大工業用電35千伏輸配電價最高的為天津0.1899元/千瓦時,其次是北京0.1837元/千瓦時。最低的為廣東0.0386元/千瓦時。平均水平為0.129元/千瓦時,12個地區輸配電價超過此水平。
同樣,天津、北京、上海、江西的大工業110千伏、220千伏輸配電價位居前四,天津大工業用電110和220千伏輸配電價相差0.0153元/千瓦時,北京相差0.0015元/千瓦時,上海110千伏和220千伏的大工業輸配電價相同,江西相差0.01元/千瓦時。大工業用電110和220千伏輸配電價最低的均為廣東省。
表2:大工業用電輸配電價表
銷售電價分析
所謂銷售電價,是指電力用戶的最終用電價格,按照用類別分為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居民用電、農業用電四類。銷售電價=上網電價+輸配電價+線損折價+政府基金及附加。
新一輪銷售電價分析如下:
截止目前,我國已有26個地區發布新版銷售電價表,廣東、蒙東、蒙西、河南、海南、西藏銷售電價調整政策未公布。
工商業(單一制)不滿1千伏銷售電價從高到低看,北京、吉林、黑龍江、湖南、浙江排在前五,青海、云南、寧夏、山西、冀北電價低排在后五位。
工商業(單一制)1-10千伏銷售電價中,北京、吉林、黑龍江、湖南、湖北排在前五,最低的為青海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業用電。平均水平為0.59元/千瓦時。
工商業(單一制)35千伏銷售電價中,排在前五位的依然是北京、黑龍江、吉林、湖南、湖北,最低的依然是青海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業用電,為0.3644元/千瓦時。
表3: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表
接下來看大工業用電銷售電價情況。上海較為特殊,大工業銷售電價分為夏季和非夏季兩種。價格從高到低看,上海夏季銷售電價在各電壓等級中是最高的,非夏季銷售電價在1-10千伏、35千伏、220千伏、330千伏中排在第二位。天津110千伏銷售電價排在第二位。
1-10千伏、35千伏大工業銷售電價云南最低,110千伏、220千伏、330千伏大工業銷售電價新疆最低。
表4:大工業用電銷售電價表
峰谷分時電價分析
峰谷分時電價是按高峰用電和低谷用電分別計算電費的一種電價制度。現行分時電價政策包括峰谷分時、季節性分時、豐枯分時。電力資源有限時,高峰用電價格高,錯峰用電價格低。
新一輪峰谷分時電價分析如下:
目前15個地區制定了峰谷分時電價,華中區域和東北區域各省都未單獨印發峰谷分時表(湖北制定了峰谷分時電價方案,沒有單獨印發峰谷單價表)。從峰-谷(尖-谷)價差看,江蘇、浙江、安徽價差有拉大,其中江蘇兩類用戶各電壓等級價差都拉大了2分錢,浙江則是大工業各電壓等級價差拉大1.98分錢,安徽大工業1-10千伏、一般工商業價差拉大。
表5: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峰谷分時電價表
表6:大工業用電峰谷分時電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