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創新是根本動力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創新是第一動力。《指導意見》提出要持續推進科技創新,著重推動調度運行控制方法創新、標準體系完善與創新和充電設施高效承載技術創新,支撐新業態靈活高效接入,提升新型配電系統調節能力、資源配置能力和自愈能力。
電動汽車規模化接入是新形勢下配電網的重要時代特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指出到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以促進源網荷儲靈活互動為核心,推進中低壓配電網源網荷儲組網協同運行控制,攻克海量分布式車網互動資源精準預測和聚合調控技術,加強車網互動信息交互與信息安全關鍵技術研究,構建“車-樁-網”全鏈條智能高效互動與協同安全防控技術體系,實現“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構建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23〕1721號)等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指導意見》提出了提升電動汽車接入能力的具體舉措:一是開展不同場景下電動汽車充電負荷密度分析,建立配電網可接入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容量的信息發布機制,引導充電設施合理分層接入中低壓配電網;二是加強雙向互動和條件匹配分析,科學銜接充電設施點位布局和配電網建設改造工程,助力構建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網絡;三是創新拓展商業模式和交易機制,為新業態參與電力市場,開展直接交易創造條件;四是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建立健全電動汽車居民充電樁分時電價機制;五是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接網互動列入重點任務,加以監管評估。
裝備設施創新是根本路徑
能源產業與數字技術融合發展是新時代推動我國能源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指導意見》在提高裝備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方面,提出要創新應用數字化技術,加強配電網層面源網荷儲協同調控;挖掘電力數據價值,促進電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保障數據安全。
用戶側設備電氣化水平提升是基礎。電能替代涉及居民采暖、生產制造、交通運輸等眾多領域。居民采暖領域,需要推廣碳晶、石墨烯發熱器件、發熱電纜、電熱膜等分散電采暖替代燃煤采暖;生產制造領域,需要推廣電窯爐、電驅動皮帶傳輸、農業節水灌溉、機井通電等新裝備、新設施;交通運輸領域,需要推廣普及電動汽車、港口岸電、空港陸電、“油改電”等。
終端設備數字化智能化創新是關鍵。新形勢下,分布式電源、充電設施、新型儲能等用戶側能源及電氣設備的智能感知、精準預測、遠程操控是提升配電網可觀可測、可調可控能力的基礎。亟待研制低成本高效率低壓柔性設備,研發新型儲能材料,研制適應新型電力系統需求的車載動力電池等,通過裝備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創新充分挖掘用戶側靈活調節和需求側響應能力,同時,要加快新型儲能設施研制與規模化應用,促進配電網柔性化、智能化、數字化轉型。
體制機制創新是根本保障
體制機制是構建新型配電系統的制度保障,是新業態健康發展的關鍵支撐。《指導意見》提出要深化電力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市場交易機制,持續優化電價機制,并完善財政金融政策,有效促進分布式電源、新型儲能及各類新業態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明確了新業態的市場主體地位。按照《“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23〕1721號)等政策要求,《指導意見》針對新型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虛擬電廠等新主體、新業態提出要明確其市場準入、出清、結算標準,研究設計適宜的交易品種和交易規則,健全多時間尺度和多層次電力市場,創新商業模式和交易機制,為工商業電力用戶與分布式電源、新型儲能等新主體、新業態開展直接市場交易創造條件。
提出了完善峰谷電價具體措施。《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藍皮書》提出要持續深化電價改革,加快構建起有效反映電力供需狀況、功能價值、成本變化、時空信號和綠色價值的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提出要健全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完善峰谷電價政策,為用戶側儲能發展創造更大空間。在各類政策引導下,《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建立健全電動汽車居民充電樁分時電價機制,推動根據現貨價格信號動態調整峰谷時段劃分,完善儲能價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