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火災是指由電氣原因引發燃燒而造成的災害。短路、過載、漏電等電氣事故都有可能導致火災。設備自身缺陷、施工安裝不當、電氣接觸不良、雷擊靜電引起的高溫、電弧和電火花是導致電氣火災的直接原因。周圍存放易燃易爆物是電氣火災的環境條件。電氣火災產生的直接原因:
(1)設備或線路發生短路故障,電氣設備由于絕緣損壞、電路年久失修、疏忽大意、操作失誤及設備安裝不合格等將造成短路故障,其短路電流可達正常電流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產生的熱量(正比于電流的平方)是溫度上升超過自身和周圍可燃物的燃點引起燃燒,從而導致火災。
(2)過載引起電氣設備過熱選用線路或設備不合理,線路的負載電流量。
(3)超過了導線額定的安全載流量,電氣設備長期超載(超過額定負載能力),引起線路或設備過熱而導致火災。
(4)接觸不良引起過熱如接頭連接不牢或不緊密、動觸點壓力過小等使接觸電阻過大,在接觸部位發生過熱而引起火災。
(5)通風散熱不良大功率設備缺少通風散熱設施或通風散熱設施損壞造成過熱而引發火災。
(6)電器使用不當如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未按要求使用,或用后忘記斷開電源,引起過熱而導致火災。
(7)電火花和電弧有些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時就能產生電火花、電弧,如大容量開關、接觸器觸點的分、合操作,都會產生電弧和電火花。電火花溫度可達數千度,遇可燃物便可點燃,遇可燃氣體便會發生爆炸。